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8-1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皖发〔2013〕7号),现就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基层组织,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进模范作用

1.继续抓好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发展壮大非公企业党员队伍,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抓好党员与生产经营骨干的双向培养,重点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每个企业党组织每年培养2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50人以上企业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或确定1名发展对象。有组织地向非公企业推荐、输送党员职工。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一般应建立党总支;党员100人以上的应建立党委,并同步建立纪委。突出抓好小型微型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企业,采取联合组建方式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提高党组织单独组建率。新建企业有党员的,应在3个月内建立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企业,通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把党的组织资源和优势转化为发展资源和优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开展创建服务型企业党组织活动。以谋发展、聚人心、促和谐为目标,以服务发展、服务员工、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推进服务型企业党组织建设。以“三有两评”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建服务型企业党组织活动,做到党组织有年度服务计划书、党员有年度服务承诺、企业有志愿服务队伍;党组织、党员和志愿者开展服务情况,定期在党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公示,并接受上级党组织评估和群众评议。同时,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按照小型、业余、分散等要求,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抓住重要节庆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通过设定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组织开展岗位竞赛、民主恳谈、文化建设等,搭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平台,激发创新创业的活力。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推进党群活动一体化。

二、加强队伍建设,培育服务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

3.选优育强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推行企业党组织书记与经营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力争一半以上企业党组织书记由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担任。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注重选派优秀党务工作者担任联合党组织书记。探索建立非公企业党务工作人才库。加强党组织书记培训,省、市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县(市、区)组织开展轮训,提高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素质。

4.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双千培养计划”,培养千名民营企业家,培养千名新生代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省市县三级联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依托党校、干部学院、知名高校等开展集中培训。举办党建工作论坛,组织民营企业家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协调指导非公企业和机关、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人才、技术等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非公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人才创新团队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做好民营企业出资人的评先评优和政治安排等工作。

5.实施派驻万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计划。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文化、服务职工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目标要求,主要从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和开发区的中青年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1万人以上驻企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名指导员联系、帮助3户企业,其中至少要有1户50人以上的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以2年为一个周期,每月驻企工作不少于10天。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日常管理,强化工作指导督查,促进党建工作指导员充分发挥作用。

三、加强示范带动,提升党建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

6.建立直接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对部分影响力较大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保持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由各级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直接联系服务。省、市、县三级工委首批分别直接联系服务40、30、20个左右企业党组织,工委成员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各地要通过定期组织交流、集中培训研讨等,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7.推进非公企业集聚区党建工作。针对开发区、产业集群专业镇、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企业集聚区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强化工作措施,使党建工作更加直接有效地服务发展。开发区党建工作重在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企业党组织活动制度化、经常化。产业集群专业镇党建工作重在加强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党建工作重在抓好党的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工作影响。继续推动区域性、综合性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使之成为开展党组织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职工群众的中心。

8.培育“双强六好”先进典型。采取标准化定级、星级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等措施,建设各具特色的党建工作示范群。省、市、县(市、区)每年评选表彰一批 “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通过五年努力,在全省培育2000个先进典型,力争全省200强、市50强、县(市、区)20强非公企业基本达到“双强六好”要求。着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提升非公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党建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任务落到实处

9.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把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作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每年初,省市县层层签订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扩大两个覆盖、建设两支队伍、发挥两个作用的目标要求,推动机构人员、工作经费、活动场所等保障的落实;每年底,市、县(市、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要向上一级工委报告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评议。研究制定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10.强化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发展强、党建强”企业和优秀企业出资人、优秀党组织书记的先进事迹,营造加强党建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